股指期货:期待与建议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1-04
 从长期看,股市的运行基础是经济的基本面。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是股票现货市场有益的补充和延伸,但其本身并不能改变市场运行方向。从全球推出股指期货的情况看,虽亦不乏短期内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出现较大的震荡,但基本上能较快调整至合理的价值水平,且从长期来看,各国股指期货均有效发挥了转移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因此,认为双向交易机制对于一直是单边市的中国股市而言存在巨大的做空风险,是有失偏颇的。
  目前沪深300指数合约,经过2年多的摸索和仿真交易,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已较完善,投资者教育也基本到位,此时推出股指期货,应该说是适逢其时。随着中国股市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不少国家都有意向推出挂钩中国指数的期货合约,比如新加坡交易所在2006年推出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虽因种种原因该合约成交量不大,但随着QFII阵容的扩大,不仅规避A股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需求会不断增大,而且不排除会有国际资金利用海外市场的中国指数合约投机套利。如果中国不适时推出股指期货合约,很可能失去对国内市场的定价权,就像日本20世纪80年代那样,日经225股指期货被新加坡抢先推出后,日经指数的定价权多年旁落他国。

  当然,由于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市场基础薄弱,再加上中国投资者素有炒新情结,因而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应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避免出现过度炒作。我们知道,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合约转移风险,套利者通过套利行为促使价格回归合理,而投机者则在交易中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风险,增强市场的流动性。这三者对于股指期货都是缺一不可的。但如果投机者比例过大,则会提高市场的波动性,市场效率会受到影响。通过合约条款、保证金水平、交易费用和适当的监管控制来调节这三者的比例,使股指期货合约的投资者结构趋于合理,将有助于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

  此外,股指期货合约条款设计、相关市场制度也应公开、透明,保持交易政策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这样,市场参与者能够根据公开信息和事先可以预期的交易规则表达自己的交易意愿,从而使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

  总而言之,完整的市场结构和机制对构建一国金融体系是不可缺少的。推出股指期货,有利于平衡市场交易机制,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培育成熟的市场投资者,对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鉴于目前市场各方面的准备条件已趋成熟,我国股指期货宜尽快择机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