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信息
1、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34个城市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2、考试科目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
考生可同时报考以上两个科目。
3、报名汇款时间
报名日期从2010年5月11日开始,至2010年5月21日结束。
汇款日期从2010年5月11日开始,至2010年5月21日结束(汇款时间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此次考试个人考生可使用在线支付方式。在线支付从2010年5月11日开始,至2010年5月21日结束。
4、考试日期
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6月27日(星期日)(具体的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
5、准考证打印日期
2010年6月21日开通-2010年6月25日关闭
6、考试时长
单科考试时长均为100分钟。
7、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生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8、考试题型
全部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是非题,综合题。
二、报名方式以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分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
(1) 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 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2、报名流程
3、报考帐号说明
(1) 以往的报考帐号均无效,请考生重新注册新的报考帐号!以往的考试成绩有效,与报考帐号无关。
(2) 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如因请人代报或填报信息、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3) 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帐号和密码。“报考帐号和密码”是考生报名时登录网站和考试时登录考试系统的唯一标识。建议设定密码长度最小不少于6个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写,数字。如账号密码被他人盗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4) 考生如忘记报考帐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帐号或密码。
(5) 如有疑问请拨打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三、邮局汇款说明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
(邮编:100010,收款人:ATA期货考试,汇款方式: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期货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能填写考生自己或集体的报考帐号,凡没有填写报考帐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报名无效,考试费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退款手续费将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由于汇款人信息错误导致邮局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延长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不含教材费,邮费需考生自己另付)。
4、如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如将不足金额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5月21日,以汇出邮戳为准)之前补汇出,则报名有效,超过此日期再汇不予处理。如到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5、 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帐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并在汇款单附言中填写集体报考帐号,如附言栏填写集体中某个考生的个人帐号则此笔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款项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四、在线支付须知
在线支付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1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考生多缴费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
五、信息修改
考生可在2010年5月21日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考网站,对考生档案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所选考试地点及报考科目进行修改和删除。
六、发票申请
集体:
以集体方式报名的单位,不需要申请发票。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所以请集体考生在填写集体信息时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个人:
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10年5月21日)之前,使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后在首页进行发票申请,申请时请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注:个人考生如需要开具公司发票,可在申请发票时选择“公司发票”并准确填写公司名称。由于个人填写错误造成发票名称不正确,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准考证信息
考生可于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在考试网页查询和打印准考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科目、准考证号、考场具体地点、考试时间等)。请检查并且确认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认无误后,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拨打ATA客服热线: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八、退款
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
九、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2)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在线支付服务费用(20元/科次)
(4)致电021-61651128*客户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ATA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免责条款
1、填报个人信息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真实有效,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退款或发票无法正常到达,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