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的,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2002 年5月17日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6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