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设命题P:∈(0,+∞),<,则命题为___________.
2.已知集合和,则集合M是集合N的( )
5.设{an}是首项为正数的等比数列,公比为q,则“q<0”是“对任意的正整数n,”的( )
2.若直线的方向向量分别为,则“”是“”的( )
∈(0,+∞),
先否定量词,后否定结论,得到的新命题是:∈(0,+∞),.
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否定的原则是否定量词、否定结论。
不理解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否定的原则而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