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7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试卷(5)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1-12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分,每小题0.5分。判断结果错误、不判断的均不得分。要求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答题,正确的用“O”表示,错误的用“X”表示。)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

2.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4.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行为仅产生约束作用,主要还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

5.会计法要求建立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是指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

6.银行承兑汇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商业承兑汇票只能由付款人签发。

7.企业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均属于会计规章。

8.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9.根据会计法规定,外来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时,应当由出具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10.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后为了分清各自责任必须另立账簿,不可沿用原来的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