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房契税优惠政策收紧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8

《通知》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只要共同买房者中有一个已经有房产,就无法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

  可查资料显示,2008年10月22日,楼市低迷之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称,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地区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的情况视做首次购房,放宽了这一政策的范围。

  对于收紧购房契税优惠,房地产营销策划专家谢逸枫表示,收紧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优惠,基本上难遏制房价上涨和炒房投资的现象及打击投资客,对于楼市产生不了实质影响。反而可能导致更多的普通购房者购买不起房,增加了购房成本和贷款的利息,甚至把改善型购房者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