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咨询机构,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7、18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已经取得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全国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考试分为考四科和考三科两个级别,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报考级别为考三科属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生考试时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钢笔(签字笔)
六、教材订购等相关事项请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5360012.
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0元。
八、报名方式:
今年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请考生开通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考生请于2009年7月27日至8月14日,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执业注册中“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后(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为180像素、高宽比为1.2-1.3,大小10-20kb之间)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09年8月17日12: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网上缴费后,请查询帐户余额,不能重复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09年10月1日—10月16日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1-5360013,5360012.
考生报名时,须对照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不预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料,待考试合格后再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考试合格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
九、考试用书
房产经纪人考试用书可以在中国房产考试网上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