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可以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开始收紧。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两人或多人共同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这套房子对其中任何一位购房者来说,都必须是“首次购房,且唯一的一套住房”,否则就不能享受1%契税税率优惠。
省会业内人士指出,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是上述两部门2008年出台的政策,根据当时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则暂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往往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人买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放宽了这一政策的范围。比如,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无房,后来又以夫妻、父子联名买房,算不算“首次”等都未加以明确,在此条件下,不少城市对于契税优惠政策的执行,都选择了从宽,只要联名购房者中一方名下查不到购房记录的,都算首次购房。
按照现行的契税政策来看,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如果非首次购房,要多缴0.5%的契税税款。比如一套面积80平方米,总价50万元的房子交易,买家不属于“首次购房且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情况,按此前契税优惠政策,买家所缴纳的契税有可能为50万元×1%=5000元;而契税优惠收紧后,买家要缴纳的契税为50万元×1.5%=7500元,前后相差2500元。
“契税优惠收紧,对楼市影响不大。”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不再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将首次购房和二套房的定义做了清晰的区分,这样做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抑制刚性需求,而是对改善型购房及投资型购房收紧优惠政策,从总的方面来说对楼市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