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即将实施的自理报检企业凭证报检制度,解决没有报检员企业的代理报检和实施电子监管的需求,宁波检验检疫局努力探索新路子,大胆实践,采取由生产企业上报生产批、组批数据,代理公司上报报检批数据的方法,并获得了成功。
近日,宁波某食品厂在自己的电子监管企业端上报生产批、组批数据,待数据发送成功,组批回执收到后,再到宁波某代理公司,委托该公司报检(报检单位为代理公司,发货人为另一外贸公司)。在报检时输入该食品厂产品的CIQ代码及刚刚发送成功的组批号,报检单成功进入电子监管系统,并且在局端系统上顺利走完电子监管全流程。
据了解,该方法简单实用,可以在不新增软件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软件的功能,使代理报检与电子监管无缝链接。在报检过程中,报检代理公司只要在电子监管局端系统的“产品监管名录”中查询到代理公司,就可以进行报检工作,不需要对其具体代理的产品进行维护;对代理申报软件,不需作另外的维护,只要能输入产品的CIQ代码及组批号,即可进行报检,对电子监管企业端不需作任何特别维护。据了解,这一报检途径的开通,具有普遍推广意义,为小型企业和新报检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提供了便利,得到了进出口企业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