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领取《报检员资格证》的通告

来源:微学报检员考试发布时间:2008-06-10

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于2008年5月4日至6月3日办公时间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深圳市和平路2049号和平大厦407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培训中心领取《报检员资格证》,如由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委托书、准考证、代领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者,可于每周三下午办公时间到培训中心领取。咨询电话:25593043、25588621。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