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公民出入境卫生检疫须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25

  1、经批准出国一年以上的各类出国人员,出国前须到中国检验检疫机关所下属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简称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领取《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简称健康证明书),出境时须向中国检验检疫机关出示,方能出境。中国出入境管理机关凭中国检验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办理出境手续。对未办好上述手续者,检验检疫机关视情况可以阻止其出境。
  2、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国内公民回国,入境后须到就近的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书,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并凭健康证明书办理有关手续。
  3、出境人员为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出行方便,最好到保健中心接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也可电话咨询),以了解我国和前往国(或地区)在体检和预防接种方面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前往国(或地区)的疾病流行状况和应采取的相关保健措施。对于法定体检和预防接种对象,必须办理并领取《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和(或)《国际预防接种证书》,方能出境。
  4、根据世界各国(地区)有关部门要求,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学和买保险等项手续时,都应提供预防接种记录。保健中心将根据各国要求,给予办理补充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记录翻译等项手续。对持外国预防接种表格人员,保健中心将根据前往国要求提供预防接种,签发各国预防接种表格。
  5、持有各国所发的体检表格的出国人员,可持体检表格在中心接受健康检查。保健中心将根据所持体检表格的要求增加体检项目,并签发各国体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