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出题特点分析(4)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7-30

4.注重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考核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采取客观性试题的形式。客观性试题主要侧重于考查应试者对基本概念、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如:

(1)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交易、房产税、房屋登记、房地产中介、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概念。

(2)土地、房地产开发、城市总体规划、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政策。

(3)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基本制度。
对这些基本概念、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基本原理要注重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如:

例题1:由于房屋的改建致使部分房屋拆除的,房屋共有权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  )。(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
A.更正登记
B.注销登记
C.变更登记
D.撤销登记
答案:C
解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如权利人法定名称变更或者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房屋门牌号码的改变、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部分房屋拆除等。

例题2:下列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
A.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B.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对城市更长远发展做出预测性安排
C.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D.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社会意见
答案:C
解析: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