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一国外交、领事、公安机关或由上述机关授权的其他机关,根据外国人要求入境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在其所持证件(护照等)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过境的手续。
根据证件持有人是否享有外交特权的礼遇,签证分为外交、礼遇、公务和普通签证;
出国旅游,广义上也称出境旅游,指持护照及其他证件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包括边境旅游、港澳台旅游和出国旅游。
根据旅游费用来源可分为公费、自费以及其他三类; 根据出境方式可分为有组织与非组织两类。我国目前所指出国旅游,指由中国国内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前往国外旅游,包括探亲、访友等其他短期因私出国事宜。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审批制度
出国旅游组团旅行社审批制度
出国旅游人数总量控制制度。
截至2006年底,国务院已批准为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地区)遍及世界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 中2006年新开放的目的地有15个。截至目前,中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
(2) 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3) 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原则,一是要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二是布局合理。
边境旅游,是出国旅游的一部分,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其特点是:
1.由特定部门组织,
2.通常有双边协议,
3.时间较短,不需要具备亲友提供的担保。最长时间15天。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参游人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中国政府在国外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申请的机关,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在国内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外国旅游者来我国前应申请办理普通签证。 我国法律规定,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计有八种:
(1) D定居;
(2) Z任职;
(3) X留学6个月以上的人员;
(4) F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5) L旅游、探亲;
(6) G过境;
(7) C乘务
(8) J记者,J-1为常驻记者,J-2为临时采访记者。
我国采取三种签证制度:通常情况下采取一次签证一次有效的方法,还有多次签证和免除签证。
根据对外国人的开放程度,将我国分为四类地区:对外开放地区为甲类地区;已对外开放、控制开放的新增开放地区为乙类地区;只准许去考察、进行技术交流、现场施工等公务活动的一般性对外开放地区为丙类地区;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为丁类地区。甲类地区外国人持有效证件即可前往,前往乙、丙、丁类地区应办理旅行证。
旅行证,指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的旅行证件,由旅游者临时居留地或工作地的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旅行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一年的外国人;持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居留不需要办理居留证件。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住宿,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申报;
其他须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对外国旅游者进行“一关四检”的检查制度: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