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导游政策法规旅游交通复习要点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09-03-26

       交通指旅游业经营者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过程中提供所需交通运输服务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活动和现象的总称。 
        交通的特点:游览性、舒适性、季节性、区域性。 
        交通法律内容;航空运输法律、铁路运输法律、水路运输法律、公路运输法律。  
        民用航空运输又称公共航空运输,指航空运输企业使用民用航空器经营的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运输 
民用航空运输按其运输的范围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 
国内航空运输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而国际航空运输则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至少有一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禁运品包括毒品、黄色淫秽音像制品和图片、伪钞等。考\试大\危险品指对运输安全构成威胁的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易污染和放射性物品,还包括非法携带的枪支、管制刀具。  
        航空运输凭证分为旅客运输凭证(客票)、行李运输凭证和航空货物运单三种。承运人运送旅客,应当出具客票。旅客乘坐民用航空器,应当交验有效客票。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承运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旅客的人身伤亡,即旅客在死亡或者肉体上的伤害,而不包括旅客精神上的痛苦,也不包括因旅客的死亡或受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痛苦。  
        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航班的撤消也作延误处理)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承运人责任的范围: 
(1) 旅客在等待另一航班过程中所支出的特殊费用; 
(2) 旅客改乘下一经停地点航班的损失; 
(3) 旅行社购买另一航空公司机票而额外支出的票款。 
铁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义务 
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的义务  
        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列车正点到达的义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  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其下车。” 
“有效车票”指必须是铁路车站出售的,有规定的乘车期限、规定的上车车站和票面指定的乘车车次的车票。  
        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索赔时效: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