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4-11

    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