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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人考办函〔20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均须登录“广东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9:00-3月25日17:00.在此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2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3月21日至25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4、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2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