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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号),现将我市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9:00-3月25日17:00.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我市定于2010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17号窗口,电话:888871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四)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