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免冠一、二寸照片各一张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下载、填写完整)于1月12日—1月29日上午8:00—11:00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证。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