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考生:
1、2009年5月考试通过的会计师证书(初级、中级)。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
2、领取时间:2009年9月18日起考生可以领取,请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前领取!
3、省直考区取证地址: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