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一、请考试合格人员从“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右上角, 请把序号写在表格的左上角,方便工作人员排序。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09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将填写的《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及准考证原件一并交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逾期未交者,转入下年度同类证书一并办理。
地址:伊河路26号7楼703房间,电话:67188347。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