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从2009年11月9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领取办法:
(一)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二)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三)如遗失准考证原件的,需通过电话16842168查询原准考证号码。
三、领取地址: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
四、咨询电话:0769-22995501、22995502
东莞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