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证需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1-21

桂林市2008年9月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办证温馨提示

一、会计资格证书办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成绩通知单(由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发给考生);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请在桂林市人事考试网guilin.gxpta.com.cn考试动态栏中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下载后填写);

(5)彩色同底近照一张二寸、两张一寸(请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其中一份表贴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另一份表贴一寸照片一张)。

二、接收办证材料单位: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接收办证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办公大院7栋2楼。

四、接收办证材料时间:考生可登陆广西区职改办网站http://www.gxrs.gov.cn/9998/0006/查看办证时间,具体接收材料时间以广西区职改办(南宁市,0771-5866234)确定后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公布。

五、办理流程:考生提交办证材料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到广西区职改办(南宁市)办理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办理好的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六、咨询电话: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0773-2815807。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