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8年会计职称领取合格证书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2-05

关于逾期领取2008年度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逾期领证地点、时间: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

二、 领证时需携带:

1. 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成绩查询单上签名)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 证书工本费15元

5.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特别提示:

1.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905室)验证签字,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领证。

2. 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金山石化、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初级合格证书领取请与所在地区财政局联系。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00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