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2-05

关于办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全国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

请于1月4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内到沙坪坝区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资格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1.所需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成绩通知单、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2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以及填写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2、请登陆www.hyrcw.cn/人事网/下载专区/人事考试相关表格栏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用A4纸打印,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一式三份),并贴上1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填表说明附后。

联系电话:65368207

地址:沙坪坝区凤天路8号区府二楼

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栏,填写报名时所持学历。

2.“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栏,填写从事本专业年数。

3.“准考证号”栏,适用于报考职称资格的人员填写。

4.“档案号”栏,适用于参加过职称(职业)资格滚动考试的人员填写。

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栏,填写报名前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6.“报考专业”栏,填写报名时所报专业。

7.“类别”栏,系指所报专业。填写全考或免考。

8.“取得时间”栏,以规定科目考试全部通过的时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