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估价测算过程
评估思路:遵循合法原则,同时考虑估价目的对价格的影响,本次仍以批准的合法用途估价,不考虑改变用途对价格的影响。
由于待估地下室不计地价,本次评估仅用成本法评估地下室的建造成本;待估综合楼底层层高较高为5m,第二至第十二层层高为4m,第二至第十二层造价及使用功能均较底层低。因此本次评估用收益法及成本法将底层与第二至第十二层分别计算,最后加总求得估价对象总价值。
(一)地下室
采用成本法。
(1)计算公式:根据成本法的要求,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
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建筑物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一建筑物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