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应用将成为各个城市调整经济结构的又一突破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财政部联手推出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已指出了深化建筑节能的新路径。
3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再次重申,今后要重点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有效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
有迹象表明,低碳发展将成为中国接下来制定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为实现减排目标和满足经济转型的需要,各城市更为积极地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当务之急,具体体现就是目前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申请非常踊跃。
城市公关热点
仇保兴表示,今后我国每年将会选择20个城市作为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每个获批的城市6000万元到8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得到奖励要满足以下条件:示范城市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必须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可以制定长期、稳定的发展政策,这样政府会在示范城市推出减税、减配套费以及减容积率的地方配套政策。
接棒者络绎不绝。在这次大会上,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就介绍了深圳建设低碳城市的成功做法,包括全力推进800万平方米建筑太阳能应用,未来两年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12万平方米。
此外,深圳正以光明新区为试点,在156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全力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新区所有新建建筑均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绿色改造,将绿色建筑技术从单体建筑推广至绿色社区、绿色市政、绿色城区。
湖南省株洲市也已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该市计划到2012年打造一个标志性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项目,建立20个示范项目,建成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为此,株洲市将出台从项目申请、规划、报建、验收、售房到财政奖惩等一系列的行政、经济保障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促使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而2010年年内,成都市也将申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将节能低碳建筑的覆盖面从单个项目扩大到整个城市。
完善激励政策
在强调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发展的同时,仇保兴也重申了对建筑节能的严厉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必须严格按照节能50%的标准建造。没有完成节能指标的建筑不给发放竣工验收表;没有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施工企业将吊销其营业执照。”
仇保兴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的建筑面积约20亿平方米,相当于世界所有每年新建建筑的40%左右,也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这是因为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快速建筑建造阶段,这样的阶段还要维持25-30年,正因为是这样,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必须严格按照节能50%的标准建造。”
此外,在加强绿色建筑的示范推广方面,仇保兴认为,要完善激励政策。“凡是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或一星级标准以上的项目都应该在地方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免税、免费,同时加快标准的编制,使标准覆盖所有类型的建筑和住宅。此外,推进材料和系统的集成创新,推进队伍的培训和评估,对中国建筑师全面地进行再培训。”
“但是目前,我们还缺乏光热、光电、地源热泵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规范,包括这些系统在应用过程中也没有很好地按照气候分区以及城市、农村的差别进行划分。据我了解,在我国北方的一些城市的地源热泵系统出现了前3年应用较好,后3年供热效率大大降低的事情,这都需要我们好好的研究。”仇保兴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