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中房”整治发出首批罚单!10月27日获悉,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都是整改的“钉子户”。据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自拆的“房中房”数量由9月1日的2706套,增加到10月26日的3750套,增加了1044套,自拆率为92.7%.
全市开出首批11份罚单
据最新统计,全市发出首批“房中房”《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涉及罚金人民币33000元,同时,发出《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78份,开启了对违法改建房屋室内结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先例。按照规定,除了执行行政处罚外,对在限期内拒整改的“房中房”,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据了解,首批罚单中暂未涉及罚金数额较大的案例,罚金在5万~10万元的案例,相关区正在按程序处理。
据了解,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都是整改的“钉子户”,违法改建比较明显,严重影响楼下的居家环境。行政处罚对“房中房”整治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很多原来处于观望中的业主在收到《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后,即纷纷表示自愿拆除,在街道的帮助下或自行拆除了违法改建部位。
九成“房中房”已自拆
9月份起,全市启动了查处“房中房”行政处罚程序,“房中房”较为集聚的越秀、海珠、白云、天河、番禺等区加大整治力度。据统计数字表明,自9月份启动对“房中房”的行政处罚程序以来,全市自拆的“房中房”数量由9月1日的2706套,增加到10月26日的3750套,增加了1044套,这是整治开展以来,月度进展增幅最大的数字。
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接受劝导、不进行整改的“房中房”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值得关注的是,“房中房”整治开展以来,在已经自拆的“房中房”中,没有出现一例重新违法改建的案例。
“房中房”被查将有注记
整治工作组有关人士介绍,有不少“房中房”业主为规避自行拆除,或规避行政处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中房”物业,部分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物业,并承担了相关的整改责任和行政处罚,带来交易纠纷或民事纠纷。
为了避免“房中房”交易带来的纠纷,市出租屋管理办、建委、国土房管局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做好已查处房中房产权信息注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即将下发执行,届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房中房”,其产权信息档案将注记“此房屋被依法认定为‘房中房’”。产权所有人或代理人在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后,才可以取消此注记信息。据悉,该《通知》已经完成三部门会签,近日将下发正式实施。
●整治进度
截至10月26日,全市登记在册的“房中房”为4046套,已自拆3750套,自拆率达92.7%.
●行政处罚
全市发出首批《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涉及罚金33000元(人民币)。
●整治效果
“房中房”整治开展以来,全市未出现一例重新违法改建的“房中房”。
●媒体监督
通过媒体受理“房中房”线索316宗,涉及7个区。截至10月中旬,已自拆246套,按程序处理中的有3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