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试行“勾地制度”草案拟就有望近期出台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30

从市规划国土部门获悉,我市将借鉴香港已经实行多年的经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实行“勾地制度”,目前试行办法的方案已起草完毕,方案草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有望近期开始推行。 
  所谓“勾地制度”,就是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主要指房地产用地)和产业特点(主要针对产业用地),对纳入“招拍挂”出让计划的土地预先向社会公布出让方案(只是出让方案,不是出让公告)。由申请购买者提出购买意愿申请并报价,如果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条件而且所提出的报价符合政府预期,主管部门将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该宗土地。
  据了解,1998年以前,香港执行的是定期卖地制度。亚洲金融危机后,香港楼市大跌,同时房地产企业停止购入土地,地价大幅度下跌,严重冲击了香港推行多年的土地拍卖政策。香港特区政府为保证土地不被贱卖,暂停了土地拍卖,转而执行勾地政策。目的是在拍卖土地前增加一个“保险程序”,避免土地拍卖乏人问津而进一步冲击市场信心。在“勾地表”制度下,每年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布当年的“勾地表”,发展商对“勾地表”内任何一块土地有兴趣的话,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为购买该幅土地开出最低价并交缴按金。如果申请人的出价符合政府按公开市场价格所作的评估,该幅土地便会以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出售。如在拍卖当中该底价不保,政府会收回该块土地,以保证不贱卖资产。

  专家介绍说,在过去,深圳的土地出让方式与香港早期执行的定期卖地制度差不多。就是由土地主管部门直接向社会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中就已经限定了将出让地块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条件。该专家说:“按照这种方式操作意味着买卖双方没有预先的沟通。政府不知道市场的具体需求,市场也不知道政府的计划和安排。比如说,政府推出的地是2万平方米,但很可能有需求意愿的企业想要的地面积比2万平方要小或者是大。但是一发布出让公告,这块地就必须公开‘挂’出来,但‘挂’出来的地又不符合市场的需求。结果就是我们经常在土地交易市场看到的土地‘招拍挂’流拍或者流标现象的出现。” 
  这位专家还指出,实行“勾地制度”的好处就是在政府正式决定卖地之前,政府和市场需求方有一个沟通,做到双方都心中有数。这样就可进一步保障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