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04-04-24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 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6号),现就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 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口语部分为每个考生10分钟。
  过去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 外销员资格证书>>不能等同于人事部、原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前一种资格证书(在5年有效期内)的人员若想获得后一种证书,还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免试<<外经贸外语>>;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必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4年9月11日-9月12日。
  9月11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
  9月12日:
  上午8:30开始:外销员从业资格外语口语考试, 一天考完。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考试的笔试题均为闭卷,各科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考生考试时须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试卷卷本可作草稿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中规定条件执行。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报名时间为2004年4月2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休息)。考生报名时需持报名表、学历证等,报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考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证书; 报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含B级)以上的国家合格标准证书。各地市( 含所在地中、省直单位)考生到所在地人事局报名;在哈中、 省直单位考生由单位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高新技术开发区38号楼A栋(高新路10号,红旗大街与汉水路交汇处市检察院后身),联系电话:82342462,82342443,82321047。
  本次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各市地人事局务于2004年5月30日前将考试报名表汇总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用书与培训
  考试用书(见附件3)与培训由省对外贸易干部学校培训部具体负责。省对外贸易干部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5号,邮政编码:150008, 联系人:于晖、吕丽丽 联系电话:82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