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电影纠纷引发招聘奇想
“因电影《栖霞寺1937》诉讼一案,需要发善心的律师若干名。若有意愿为爱国主义影片打赢官司者,请直接与传真法师联系”———7日《南京日报》刊登的一则简短的“玄奘寺招聘律师启事”格外引人关注。而发布这则广告的则是被誉为“另类僧人”的南京玄奘寺住持、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传真法师。昨天,传真法师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介绍,由他筹资拍摄的爱国主义电影《栖霞寺1937》前不久引发了一些诉讼,而他“在法律上并不精通”,因而萌发了从社会上招聘有专业能力的优秀律师的想法。“目的就是帮我打赢官司”,传真解释称,该电影是他化缘筹资且由政府投资拍摄的,他要对出资人负责,通过诉讼把电影资金使用及去向弄明白。传真法师还透露,今后他还将视情况,将“律师团”固定化,负责寺院的日常法律维权。
僧人:我们也要有法律意识
“我师傅他们那一代被骗时,都用‘因果报应’来解释”,传真说:“僧人到了我们这一代,要有法律意识。”法师说。南京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居尔露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证实,如今寺庙的日常维营实行“寺院自养”的方针,并无国家财政专门拨款,寺院财产一旦受到侵害,僧人们的收入则会减少。宗教学研究专家余日昌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传真法师的诸多“入世”之举是“新一代僧人”开明化、积极介入社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