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我市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培养一大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人员,适应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要求。抚顺市人才中心作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人力资源考试认证唯一培训基地,特举办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及申报条件
(一)培训目标:为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设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5日至3月31日。
2.报名程序: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蓝色背景)及2寸黑白照片2张,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份并领取培训听课证。
3.报名地点:市人才中心培训部(市人事局后楼二楼)
联系电话:8361999
三、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
1.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学、劳动经济学、劳动法、统计与数据处理、职业道德等课程,其中有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
培训时间:周一、三、五15:00--19:30,周六、周日全天。
2.培训地点:市人才中心三楼(市人事局后楼)
四、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员收费800元,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收费100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收费1600元(含报名鉴定费、培训费、教材费)。
五、其它
经过培训及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具备从事本职业工作能力的资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望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培训的报名工作,也欢迎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个人自愿报名。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