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一期间严管天价客房上涨幅度不得超50%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8

2010年“五一”期间(5月1日至3日),海南省物价局将对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保亭等地境内的所有宾馆酒店进行价格调控,限定涨幅,以4月12日宾馆酒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门市销售价格为基价,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0%.这是南海网记者从省物价局4月14日举行的“五一”酒店客房价格综合调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如宾馆酒店违规经营,有违法所得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5倍以上罚款,如无违法所得将处以10万至100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

  海南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在会上表示,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海南省旅游管理和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2010年春节期间,有些宾馆酒店经营者缺乏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理念,随意涨价,导致海南省部分地区酒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天价”客房给海南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造成宾馆酒店实际入住率下降,投诉举报增多,主流媒体和群众批评之声不断,严重损害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及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五一”期间酒店客房价格涨幅不得超50%

  南海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客房价格调控时段为今年“五一”期间(5月1日至5月3日),五一假期结束限价措施自动解除。调控范围主要集中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万宁市、保亭县等地境内所有宾馆酒店(包括招待所、培训中心、产权式酒店及家庭旅馆等)。

  刘善义介绍说,此次调控将通过限定涨幅的方式进行,以4月12日宾馆酒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门市销售价格为基价,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0%.如果酒店某类客房在该日未发生销售的,则以该日前最接近的实际门市销售价格作为基价。

  “这个涨价幅度是经过对近5年来”五一“期间海南主要旅游地区酒店客房价格、入住率等统计分析,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而慎重确定的。”刘善义表示,省物价局充分考虑了节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素和大多数酒店的正常经营价格水平,是一个适度调控的方案,不会对大多数酒店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宾馆酒店客房必须明码实价

  “宾馆酒店客房要明码实价管理。”刘善义说,按照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海南省客房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各类宾馆酒店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各类客房实际门市销售价格,价格调整要及时变更标价,实际结算价与标价一致,提高酒店客房消费价格的透明度,减少消费欺诈行为。

  同时,要加强旅游市场信息发布。海南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包括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各市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节日期间宾馆酒店接待能力、客房预订率、客源变化等信息,引导消费和企业定价。且还要加强备案管理。旅游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要规范宾馆酒店的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努力提高宾馆酒店的服务质量。星级(或相当于星级)的酒店,应在规定的涨价幅度内制定“五一”期间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于4月20日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海南将联合巡查重点地区的酒店房价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省物价部门将会同省旅游、工商部门在“五一”前,对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市场巡查,相关市县在“五一”期间要组织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专项检查。对违反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不执行政府限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宾馆酒店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模糊星级标准等不规范行为由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对超范围经营宾馆酒店客房,不依法登记从事宾馆酒店客房咨询、代理活动的旅行社、订房中心及其他中介机构等,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刘善义表示,海南“五一”期间的宾馆酒店客房价格调控是一次尝试和练兵,是为今年“十一”国庆及春节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的合理调控积累经验,为建立长效机制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