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办证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7-03-07

各位考生:
  凡2009年在梅州市财政局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通过的人员,请于8月10日至8月21日(星期六、日除外)带好本人的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原件到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市区)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逾期者责任自负。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