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凡装载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过境的集装箱,箱内货物带有植物性包装或铺垫物的进境集装箱,以及来自植物疫区的进境集装箱(含空箱和实箱)和装载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集装箱以及输入国家或地区有检疫要求的集装箱,均适用于本程序。
二 检疫报检
凡进境、过境集装箱,货主、承运人、押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办理提箱(货)前,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并填写申报单。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应检箱视情况采取就近检疫、转关或调离检疫,检疫合格后放行。装有检疫物的集装箱除办理集装箱申报手续外,还应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其中的检疫物,并填写报检单。凡出境装载植物、植物产品的集装箱,装箱人员应在装箱前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并填写申报单。
三 准备工作
1.备齐手电、指形管、毛笔、棉花、镊子、解剖针、扦样袋等检疫所需物品。
2.配制好消毒液,准备好消毒器械。
3.准备好检疫单证和所需记录表格。
四 现场检疫
对集装箱的检疫,重点是检疫有无害虫、杂草、蜗牛、植物性残留物和土壤。
1.箱表检疫
(1)对应进行箱体消毒的集装箱,实施箱表防疫性消毒处理。
(2)对应实施检疫的集装箱,注意检查箱体自然孔穴和角落。
2.开箱检疫
(1)检查箱门内壁及附近区域、箱内表面及各个角落。
(2)检查箱内各种残留物,对其中植物性残留物作重点检查。
(3)检查木质结构板材及形成的缝隙处。
3.扦样与标本采集
(1)发现有植物性残留物,即做现场检疫,需进行实验室检验的,应扦取样品。
(2)发现有害生物时,即采集样本带回实验室检验,虫体多时并测其虫口密度。
五 处理与放行
1.发现有植物性残留物,须进行清扫,清扫物集中处理。
2.发现有一般性有害生物的,需实施消毒或熏蒸处理。
3.发现有禁止进境物的,经有效检疫处理,合格的集装箱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