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网温馨提示您】全新修订的《湖南省旅游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副省长甘霖出席了省旅游局主办的条例施行宣传月启动仪式。
根据条例中关于“山水文化资源经营权可合法转让”、“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诚信建设”、“零团费旅游将重罚”等方面的规定,我省旅游业态、资本运营、产业发展都将取得重大突破。
如条例规定自费项目应当在旅游合同中注明,由旅游者自愿选择,让旅游合同变成游客手中的“明白账”;条例禁止零、负团费操作,违规经营者将被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黑导游”,一旦发现最高给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明确旅游资源可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许多实际上已经在照此运作的企业终于吃到“定心丸”。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中首次提到,允许将公务活动中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事务委托旅行社办理,同时指出应在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艺术、生态价值的旅游区实行游客容量控制,标志着湖南旅游向更健康有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所谓零负团费,就是指游客付给旅行社的费用明显低于成本价。为此,旅行社只得以少带游客看景点,多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并收取自费场所供应商的“回扣”来赚钱。由此,游客即陷入高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