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条例》案例分析题
一、 欺诈旅游者,如何退赔
案例:某单位30多名职工,计划组织出境旅游,并与多家旅行社联系。黄某获知此消息,主动与该单位张某联系,并与其协商出境游事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方张某代表单位30多名旅游者在乙方盖有B旅行社第二营业部的公章的合同上签字,黄某也签了字。黄某说10日内安排东南亚、港澳十二日游,张某按合同规定当场交了15万元的预付款。10日后张某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单位30多人也是多次问询,张问黄原因,黄讲了很多理由,时间一拖再拖,张某多次提出退钱无果,后来黄某避而不见。张某只好找到B旅行社,要求一是承担责任,二是双倍退款。而B 旅行社负责人称,一是黄某不是B 社的职工,合同与本社无关,二是张某等30名旅游者系同一单位的职工,合同当事双方应是张某单位和B 旅行社第二营业部,张某等30多人没有资格作为投诉方。
请问:1、此案违背了《辽宁省旅游条例》的哪些条款;
2、此案你认为应如何解决?
二、 A栋、B栋质价不同,如何退赔
案例:王某一家三人双休日,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双休日郊区乡村游”,合同中明确住三星级酒店,一天的行程结束后,安排入住,王某一家被安排在B 栋一个三人间,房间设施陈旧,而且脏、乱、差,还没有热水,王某找到旅行社领队要求换房,没有换成,旅行社领队说:本店确实为标准三星级,而且带领王某亲自看了A栋门口挂的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三星标牌,无奈王某回房休息。第二天,王某得知,A栋为三星级,B栋为招待所,对此,王某很生气,再次找到领队,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1、此案违背了《辽宁省旅游条例》的哪些条款;
2、此案你认为应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