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问答
特别提示:
考生应认真、仔细填写报名资料。因考生原因造成的报考资料填写错误,导致考试结果不被认可且考生在考试结果公示期间未反应此问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0. 网上报名时,已经系统初审通过的资料如何修改?
答:考生注册、填写完成个人资料和报考科目并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初审。如果资料已经初审通过,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再修改已填写的资料。因此,考生在填写过程中务必认真、仔细。
如果确因误操作等原因需要修改已初审通过资料的,请考生联系所报考省的质监站寻求帮助。
1. 报考咨询的方法?
答:两种方法。一是可向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咨询,电话010-85113181,联系人:业务部。二是可向各省考试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
2. 2006年、2007年参加了考试的人员,今年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答:今年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络重新注册、填报报名表及报考科目。以往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无效。
3. 2006年考试与2007年考试合格的科目,今年是否可以免考?
答:可以免考。
4.如何报考考试科目?
答:请参阅考试科目对照表
原有 资格 | 报考 资格 | 公路工程考试科目 | ||||||||
监理 理论 | 合同 管理 | 经济系列 | 工程系列 | 综合考试 | ||||||
公路工程经济 | 道路桥梁 | 隧道工程 | 公路机电工程 | |||||||
部监理工程师 | 增 项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 工程师 | 已有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含试验检测监理专业、交通工程监理专业)者须报公路工程经济;已有经济系列专业(含合同管理)者须选报工程系列的1个相应科目 | √ | |||||||
增 项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02年底前省交通厅专业资格 | 监理工程师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无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监理工程师 | √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原有 资格 | 报考 资格 | 水运工程考试科目 | ||||||||
监理理论 | 合同管理 | 经济系列 | 工程系列 | 综合考试 | ||||||
水运工程经济 | 港口工程 | 航道工程 | 水运机电工程 | |||||||
部监理工程师 | 增 项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已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注2)者须报水运工程经济;已有经济系列专业(含合同管理)者须选报工程系列的1个相应科目 | √ | |||||||
增 项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02年底前省交通厅专业资格 | 监理工程师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无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监理工程师 | √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只选1个相应科目 | |||||||
注:1.打√的为必考科目,若2006年、2007年考试中科目合格则可免考。
2.已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是指交基发[1996]29号文所列的水运工程各监理专业。
5. 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者可在个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6.考试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
11月20日(周五) | 11月21日(周六) | 11月22日(周日) | |||
下午14:30-17:00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00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30 | |
公路 工程 | 监理理论 | 公路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水运 工程 | 监理理论 | 水运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7.报名时间如何安排的?
答:详细见各省的考试公告。
8.考试大纲及复习教材的购买方式?
答:考试大纲委托监理协会出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参考书在大纲中已列明,人民交通出版社一般可购得。
9.如何参加考前辅导?
答: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评价中心、监理协会均不组织考前辅导班。
10.网络报名的有效性?
答:报考者在网上注册、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出报名表后,必须持相关资料到所报考省的交通厅质监站进行审核且合格,方视为报名有效。
11.报考材料的真实性?
答: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提供相关的报考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果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12.报名省份、审核省份、考试地点的关系?
答:报名省份、审核省份、考试地点是一致的,考生报名时应当谨慎确定参加考试的地点(省份),然后选择报名省份,后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省份报名点审核。
13.关于监理资格证书?
答:监理资格证书是在升级、增项、申报免考时才需要提交的,其他人员不需提交。
14.助理工程师是否能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不能。
15、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但考试未通过,可否确认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考试通过科目符合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条件的,可以确认专业监理资格。
16、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免考哪些科目?
答、2002年底前取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考《监理理论》科目。
17、报考条件中的有关时间要求,计算到何时截止?
答、截止到2009年11月22日。
18、省站对原有监理资格证如何审核?
答:原有交通部批准监理资格的,省站可通过总站网站上的数据库查询核准。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专业监理资格跨省报考且申请免考《监理理论》的,受理报名的省质监站可集中向发证的省质监站查询、核准。
19、参加过2006年、2007年考试,现单位、省份变更,已经通过成绩是否受影响?
答、不影响。
20、参加过2006年、2007年考试,能否凭当时的准考证或考取的资格证书,在本次报考中替代相关(如职称)证书?
答:不能替代。
21、取得双学位者其学历如何对待?
答: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对待。
22、原中专毕业,现刚刚获得大专学历,能否报考?
答:其他条件满足的,可以报考。
23、报名表能否以监理项目组代替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答:不能。
24、没有单位而以自然人身份报名者其报名表如何审核盖章?
答:应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25、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试验检测监理专业、交通工程监理专业、合同管理专业如何看待?
答:原有旧专业按以下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