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10年质量师1月4日起考试报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29

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2010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4日至18日。
考生可直接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www.ccrjk.com)或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长春地区的考生应选择“长春市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驻长春地区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照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宽120×高160像素,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1月5日至19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1月5日至2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录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政策
根据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三、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在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