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0日 0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人部发〔2003〕4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前(2000年月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科目。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20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1月25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南角考试中心三楼315室,联系电话:33639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参加考试。
(二)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可直接在网上(WWW.BZRSK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按时下载。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0元收取考务费。
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