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0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1-06

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 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投资)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监理工程师、质量( 职) 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 〕82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 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考试定于 6 月20 日 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二、报名办法

  2010 年度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0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 月20 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

  4 、学历( 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 请各主管部门于 2010 年2 月22 日 至26 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 、《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 〕196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0 元。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二) 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 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4 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 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四 ) 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 五)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 〇〇 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