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20日进行。
6月20日上午 9:00-12:00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6月20日下午 2:00-5:00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厅、省质量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地址:德祥街北段外滩市人才大厦)现场照相、上传个人信息、现场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佳木斯。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至1月28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查的地点:市人才大厦六楼(605室)首次,报名的考生应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三张现场采集的一寸免冠照片)。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454-6103604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个科目的考务费为40元。
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6月18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