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33号),现将我市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00-4月2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0年4月1日至2日(上午8:40-11:30,下午14:4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审核”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8489856。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6月20日 |
上午 9:00—12:00 |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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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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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
1.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