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2009年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25

领证须知:
  国家各类合格证书下发时间,大约在考试结束3个月以后。请大体按这一时间,关注本栏目通知。
  一、考生个人领取的,必须由本人持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禁止他人代领。
  二、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资格)证书,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并携带领证人正式身份证。
  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考停考期内的,国家将扣发合格证书。
  四、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由国家统一下发。领取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损坏!由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已经放开使用年限,丢失不补。
  五、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证书地点为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31—89995770。
  六、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联系咨询方式见本网温馨提示栏目中“吉林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减轻考生负担,自2009年度起的各类考试证书,不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执业资格证书 职业、从业资格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省(中)直领取时间
备注
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0月12日至30日
各市州考生证书按当地通知时间领取。
2
土地登记代理人
2月22日至3月31日
同上
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10月12日至30日
同上
4
国际商务师
1月19日至2月28日
同上
5
外销员(从业)
1月19日至2月28日
同上
6
出版
2月22日至3月31日
同上
7
社会工作者
10月12日至30日
同上
8
管理咨询师
尚未发证
 

9

招标师

尚未发证

各市州考生证书按当地通知时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