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应试须知
2010年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0日举行,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本考试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书籍、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快译通、商务通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现将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前的准备
1.认真核对下发准考证的各个栏目,特别是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发现错误,立即通过原报名渠道向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技术部(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301室,电话:87131622)提出更正。
2.由于答题卡上的答题情况是通过光电阅读器进行识别的,不规范的填涂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都可能影响考试成绩,因此参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下面的答题方法,按照本须知要求进行答题。
3.考试时务必携带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和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钢笔(圆珠笔)用于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姓名、汉字或数字;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橡皮用于擦去修改的铅笔印迹。
4.事先熟悉考点,以下为考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公交线路:
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海曙区联丰气象路117号)
联系电话:87470684
可到达公交路线:19、364、369、503、504、523、816、902、626、634、637、638到宁兴小区或南雅新村站(海曙农工商超市往西)
5.考前二十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须妥善保存准考证,以便届时(约三个月后)点击宁波考试网( www.nbks.net)查询考试成绩及下一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答题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试卷的同时将得到一张答题卡,答题卡包括考生信息和试卷答题信息。
2.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钢笔(圆珠笔)在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填写姓名汉字,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内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一格一个数字(共11位),在科目代码空白格内填写科目代码(每份试卷卷首的指导语均有科目代码列出)。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
3.考试正式开始后,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一定要看清答题卡上题号的排列顺序再涂选项,不要错位。
4.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
5.最后进行检查,如发现有错误,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三、注意事项
1.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九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2.拿到试卷、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3.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和答题卡,也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试卷题本空白处可打草稿)、做标记,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答案;应考人员如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第3号令)》中相关规定处理(有关违纪处理规定,附后)。
5.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驾车的考生请自行解决车辆的停放场所,考点学校原则上不承担车辆的停放和保管职责。
考试时切记携带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免套无声非立式无中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手表等计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