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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人考函﹝2011﹞02号
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 71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6月12日 上午 0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2月18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2月18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2.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市报名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1.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
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6月2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考试费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考试及上缴人社部考试中心费用。
(二)发票领取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三)上报材料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2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3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符合免试的为1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
十、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