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13日。经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陕西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质量工作经历审查表》(附件二)一式两份,提供身份、学历(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57210、87447652。
收费标准质量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33号)批准的每考一科45元收取。
关于安排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