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2010]29号文件规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 /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有关考区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5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