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物价局,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物价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4日、5日两天。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价格鉴证师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宣传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26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五)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将由原来的两天半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和次序不变,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地在报名宣传时务必通知到考生。
(六)8月24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
八、培训与教材征订
(一)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将在考前统一组织对考生进行辅导培训,联系电话:025-83275233、83275224。
(二)2010年考试将使用2010年新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市物价局组织发行,考生可以在市物价局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