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2010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9日—5月28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2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1号)的文件精神,为帮助考生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4日、5日,共两天时间。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4月19日—5月28日,报名网址: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0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3151200。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0年6月1—6月4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接受资格初审,工作时间8:30-17:00。联系电话:83151995。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8月30日-9月3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8月30日-9月3日期间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培训与教材征订

  (一)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将在考前统一组织对考生进行辅导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省物价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5-83275233、83275224。

  (二)2010年考试将使用2010年新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发行,新版教材预计3月下旬正式出版,考生可向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购买,电话:025-83275233,也可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电话:010-68033566。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