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11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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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初级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14:00-17: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9:00-12:00质量专业综合知识14:00-17:00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成绩管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3月13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8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28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根据免试条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根据报名条件6报考的人员或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1年3月24日—28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1年3月24日—28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6月7日至11日,考生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生在报名时,要正确填写报考级别和个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